Edison's Studio.

突破式创新的产品设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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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1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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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倍的产品改进

《从0到1》介绍了一款产品的推出,如果只是2-3倍的改进,可能可以在一开始吸引用户去使用。如果产品所属的市场价值极大,2-3倍的改进会引来一大群竞争者轻易的介入,这将使得产品在后续的迭代中疲于与其他竞争者斡旋,而丢失了让产品变得更好的目标。如果产品的市场价值有限,那么产品能带来的收益也有限,投入的成本也将有限,并很难再继续做大。事实上,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的推出,比原来的产品带来的改进少于其带来的麻烦。这样的产品,基本很难吸引到用户。俞军提出的产品价值公式可以很好诠释这一点,即新产品价值 > 旧产品价值 + 迁移成本,这样的新产品才有可能成功。

一款产品想要在推出的时候,占领并持续垄断市场,需要十倍的产品改进。这里我们不细谈市场是否存在,假设已经经过足够的调研验证市场确实存在。如同我们使用微信,很难有新一款社交工具可以打败。

10倍的改进不只在于产品功能本身,还有其交互体验,产品性能与稳定。chrome关于其核心原则的介绍,可以很好的指导10倍的改进。

10倍的改进本身并不容易衡量。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点去判断:

  • 技术不可替代
  • 交互更加简单
  • 稳定性更佳
  • 交互反应更加快速

此外,安全性不在这里提出,但是也越来越重要,越来越成为一款产品是否“改进”的判断标准之一。

“MVP法则”本身并没有问题,但是很多人在定义minimum value的时候,往往只抓住了某个核心需求即快速的进行产品设计,开发者也只专注于实现核心功能而不考虑优化。当用户有多个价值需求的时候,技术不满足、产品没有完成设计,会让用户体验不佳而造成初始不良印象,甚至放弃使用该产品。而用户对产品的不良反馈将会严重打击产品迭代的积极性。除非产品经理与开发者能认识到自身的不足。更可惜的是,着急推出的可能可以创造改变但是设计不良的产品,无异于让竞争者快速入场并将自己打到。

一款“MVP”产品,应该在一开始就具备建立垄断的能力。Apple产品、Chrome、微信都是如此。即使后来的各种移动端设备、浏览器(包括app内建的浏览器如微信搜索)、社交工具,都无法撼动。Apple在近些年不断被挑战,也是因为其仅做的2-3倍的改进,让华为、小米等竞争者可以快速完成替代,并在其他方面创造竞争力。尽管不足以将Apple踢出竞争环境,但是也不断在蚕食其市场。而其他踢出竞争环境的产品包括Firefox、柯达等。

要做到10倍的改进行,需要深耕技术基础的工程师,准确理解用户需求的产品经理。

要做到看起来很难,事实也是如此。而最基本的方法是,每一次做技术设计或产品设计的时候,都问自己,

  • 有没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?
  • 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?
  • 不调整设计减少的成本和收益比是否可以承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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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. 10倍的产品改进